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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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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徐州网-徐州日报讯(记者召鹏通讯员赵克郑凤金)我市一汽车出租公司与某保险公司的“二次理赔”官司,日前在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32046.16元。据介绍,该案是国内首例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二次理赔”的保险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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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投保的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先行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后其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发生纠纷。近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对该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裁判,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张某保险金1.1万余元。
2006年9月5日,张某为一辆自卸农用车(登记车主为王某)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5万元)和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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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侵占雇员保险金不当得利被判返还
张先生与段女士夫妻二人为雇员王先生投保了意外伤害险,王先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张先生和段女士以受益人的身份占有了保险理赔金。一无所获的王先生将保险业务员马女士诉至法院索要保险金,马女士被法院判决需支付王先生保险金之后将两位雇主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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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全险包括哪些险种?什么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律盾小编解决了网友们在北京律盾咨询中提到的问题,以下是劳动法律咨询中关于试用期待遇的相关规定,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律盾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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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险后,保户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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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免赔”是指当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其后如果保险车辆一方无事故责任,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保险公司“无责免赔”真的能免责吗”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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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那么无法找到第三者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无责车辆损失赔偿责任呢?律盾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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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百科】保险条款解读-旅游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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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百科】保险条款解读-家庭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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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9年11月23日,原告陈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附加08重大疾病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陈某,保险金额为20000元,保险期间自2009年11月26日至2029年11月25日。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第5项为:“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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