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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
-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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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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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在担保合同中,保证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对于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应区分情况予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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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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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保证人来说,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时候,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那么,保证人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吗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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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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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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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去银行存款,银行就会给予我们一张银行的存款单,我们凭借这个存款单以后可以提取存入里面的现金。这个过程中我们就拥有票据权利。那么票据权利具体的规定有哪些票据权利可以转让吗接下来由的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票据权利包括哪些,可以转让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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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的单位和个人因保管不善,致使票据丢失、被盗或丧失,持票人可以到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处挂失止付,并在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也可以直接各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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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是指保证人在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是无效的的协议。那么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民事责任怎么承担呢?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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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辩权。而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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