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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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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续签能否变更员工工作岗位
案例:王女士是B公司的一名会计,一直想调到B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工作。2006年,在没有同B公司商量的情况下,她通过关系直接到A公司上班了,也没有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对这件事情,B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张-虎一直很恼火,但又得罪不起,只得默认了这次“调动”。
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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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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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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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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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第一、符合《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二、当事人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送交对方,由对方当事人在《通知回执》上签收;
第三、被通知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七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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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据情况变化,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那么在变更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律盾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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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2002年5月18日,李某入职某A食品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又陆续签订了5份劳动合同。2008年1月24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再一次续签劳动合同,而是签订了一份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协议书,只对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约定延长一年。之后一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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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履行一定的程序,任何一方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是达不到变更的效果。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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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到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在单位的工作岗位一直是会计,劳动合同书上也是这么约定的,收入为2800元左右。但是,不久前单位销售科的一名职工离职了,于是单位提出,要将李某的岗位变更为销售员,报酬也变更为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随销售业绩浮动。李某表示不同意,认为自己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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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变更可能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用人单位经营情况的变化、劳动者身体状况的变化、不可抗力发生、国家政策调整等,但无论何种原因,劳动合同变更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对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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