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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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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合同无效;(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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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与发包方签订垫资施工合同的效力,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款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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