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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竣工验收
-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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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工程建设依然在稳步发展,无论是私人还是国家工程项目都可能会遇到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那么因工程延期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如何索赔?什么是工期?什么被称为工程延期?谁该做出索赔?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一起来看:工程延期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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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这些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关于竣工验收备案提交文件的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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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准交付。所以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的内容和程序是十分必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责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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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符理的范围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这两部分,对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调整、强化动态中的安全管理活动。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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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是人为地使系统发生故障或发生性能不良事件。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安全生产管理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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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房验收程序中,业主要履行正常的交房过程,买房人在交接房屋时,要认真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如果在验房时发现轻微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修。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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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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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问题,历来为我国法律所禁止。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生效实施,其中第十三条、十四条对该类问题在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此类情况下承发包双方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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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2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4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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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7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4年9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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