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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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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是否每年召开?没有按时召开怎么办?
律师回复回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
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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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由于股东大会决议因在程序和内容上违反法律或章程而产生瑕疵,对存在瑕疵的股东大会决议进行法律救济,对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还非常欠缺。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外先进立法,使我国《公司法》早日完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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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设立股东大会吗
所有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都必须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吗?为什么呢
律师回复回
你好,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需要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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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具体类型
股东大会有三种:
1、法定大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命让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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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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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职能,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作为股东大会的起始,召集制度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公司利益的维护、股东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召集制度基础之上。本文试图通过对股东大会召集制度意义的阐述,对召集条件、召集权人和召集通知公告的比较与分析,来构筑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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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的法定机构,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实体,公司需要通过一定的机构来形成、表达和执行其团体意志。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公司团体意志的重要机构,这种团体意志是全体股东按照一定规则所形成的集体意志。公司股东向公司投资以后,丧失了对其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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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之诉属于形成之诉。形成之诉是指,原告主张法律上一定事由即形成原因之存在,当此种存在为法院所认可时,根据法院判决形成新的法律关系的诉讼。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法院判决确定之前,股东大会决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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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该怎么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思考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经过修改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纵观整个意见,共44条,可以说极大地完善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召集以及会议的议程,并着重对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提出方法、表决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推进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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