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的变更形式
-
我国立法尚未确立破产以外的裁决解散制度,在法律规定的任意解散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时,法院难以依据明确的法律规定打破公司僵局,稳定社会秩序。关于清算制度,我国立法上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公司解散后,清算程序的起动上存在漏洞。2、对于清算人的身份如何清算规定不明确。3、未规定司法清算程序制度
-
11月4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据悉,该案是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首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
很多人喜欢将公司的解散清算连在一起讲,其实这个可以是两种理解方式,一公司的解散,二公司解散的清算。一般情况下,先是有公司解散,然后才会进行公司解散的清算,这点还请各位注意。那么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内容注意包括哪些呢?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有哪些方式?接下来由律盾小编为您解答。
-
解散公司是否要进行清算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开始清理公司财产、了结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状态。除合并、分立解散以外,公司因不能存续的事由导致的解散,均是公司终止过程或程序的一个起点。最新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
-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企业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那公司解散清算有那些哪些原因呢?以下律盾小编将详细介绍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有关问题。
-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那么,公司未经清算而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案情2001年4月,唐先生与潘先生、史先生共同出资成立了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0月16日,三人召开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但没有成立清算小组。唐先生在与潘先生、史先生协商成立清算组事宜无果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要求潘先生、史先生即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唐先
-
【案情】
2000年4月,王某与陈某、林某、杨某共同出资经核准创办有限公司A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中王某股份为15%,陈某股份为50%,林某股份为15%,杨某股份为20%。2006年以来,因股东不和、管理不善,A公司连年亏损。2008年,王某提出解散公司,但股东陈某等人不同意,后协商解散公司未果。2009年2月,王某以A公司和
-
原告何*平
被告**瑞辰化学助剂有限公司
一、案情
原告何*平诉称:1999年7月12日,我与梁三宝、何*文、何*勇共同出资组建**瑞辰化学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何*勇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我以实物出资13.5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7%。1999年8月17日,**公司依法登记成立。公司开业至今,没有召开过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