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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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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合伙创业的人有很多,民以食为天,很多人都会去开饭店。一个饭店同时有两个老板,在管理上面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因为管理并不是人越多越好,人越多问题也多。下面律盾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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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殊普通合伙制度的相关规定,特殊普通合伙制度下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具有相应的限制,从而对某些行业之中合伙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具体权益产生了十分显著的影响。那么,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是什么?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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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种重要的合作经营组织,近几年崛起的私营企业中不少就是以合伙的形式出现的。合伙经营的范围也愈来愈广,合伙涉及的领域愈来愈宽,从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种植与养殖、运输、服务业、建筑、商业,以至到目前的合伙承包企业、合伙租赁企业(承包或租赁的企业可以是集体的,也可以是国营的)等,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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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合伙企业法特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其他出资方式与普通合伙人同。有限合伙人享有的权利中同于普通合伙人的有哪些?下面律盾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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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企业组织类型,它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针对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形式,下面由律盾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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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的所有权表现为各自的资本份额,合伙人所有权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合伙企业的生存。下面律盾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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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伙人需转让出资,则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享有优先权。若需增加新的合伙人,也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的这种带有一定人身性质的信任关系,正是合伙作为自然人的联合体本质特征的体现。下面律盾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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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下面律盾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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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之前,我国并没有特殊的普通合伙这种合伙组织形式。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首次引进了特殊的普通合伙这种合伙组织形式业主要是考虑到其作用及其优点。下面就和律盾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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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想做生意的话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资本的问题。不得不说现在有很多人会因为想要资本整合而合伙做生意。那么两个人合伙做生意怎么写合同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今天律盾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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