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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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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由于高房价房子作为一个有价的不动产在整个婚姻中扮演中举足轻重的位置,新婚姻法的解释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这种大浪已经淡去,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太多关于房屋产权归属及划分的问题存在,下面我们来看看房子究竟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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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增长的离婚率使得探望权纠纷案件呈递增状态。离婚后如何更好地与孩子相处,父母如何更好地处理好子女的探望权,这不仅是一个社会话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探望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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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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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1]18号
颁布时间:2011-08-0908:38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O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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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司法解释共有19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其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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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下面随律盾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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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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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14)
[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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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古代,女子结婚年龄较多,生育的子嗣也较多,而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男方法定结婚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那么婚姻法司法规定还规定有哪些内容?律盾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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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等于什么,订婚+拍婚纱照+结婚登记+酒席+蜜月旅行……结婚真的就如这个等式这么简单吗?
结婚,某种意义上,就是一次契约的缔结过程。
如何缔结好这张特殊的契约,意义重大,小到个人幸福,中到家庭和睦,大到社会和谐。好的爱情契约,除了需要靠两个人对爱情的经营,以及长辈对婚姻的祝福,其实往往还离不开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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