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法条例
- 《婚姻登记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为的是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3年8月8日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6章22条。
-
一、正确认识“非法同居”
-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
【要点提示】
婚姻诈骗,俗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婚姻诈骗,往往是以择偶难的中青年或离异者为对象,以结婚为幌子,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以感情不和为由分手或寻机逃离,这种婚姻诈骗又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对于社会上种类繁多的“骗婚”现象,审判实践中,要准确把握婚姻诈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婚姻法并未规定父母一方可以将子女的姓氏随意更改,既然已随了其父姓,其姓氏就不得随意更改。当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不违背社会的公共道德,也可决定其子女采用其他姓氏,法律并不禁止。但从上规定可以看出,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婚姻法解释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26日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