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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
-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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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这项原则,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排除任何人的强制与干涉。在我国,婚姻自由为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社会主义建设的进展为公民行使这一权利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这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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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张某经人介绍认识,确定恋爱关系时女方张某提出,为确保双方关系的稳定,要男方王某付2万元定金。如以后王某反悔,无权要求张某返还该2万元定金;若张某反悔应双倍返还王某给付的定金。王某为了能结婚,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双方还签订了协议,之后王某将2万元给了张某,两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双方就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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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对结婚自主权的限制有哪些?
婚姻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婚姻自由决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有权利就有义务,有自由就有约束。如何处理婚姻问题并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双方、下一代、家庭和社会利益的重要问题。因此,我国相关法律具体指明了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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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了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几个问题,即婚姻自由、婚姻自主与婚姻自由的区别及距离,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婚姻法最基本的原则。从现代文明发展的历史演变看,婚姻自由是各国婚姻法律制度的一个核心立足点。作者认为,有了婚姻自主并不意味着就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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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实生活中,很多地区的农村包办、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还相当盛行。这是由封建的族权所决定的。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就要反对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此新《婚姻法》第3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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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对结婚自主权的限制有哪些?
婚姻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婚姻自由决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有权利就有义务,有自由就有约束。如何处理婚姻问题并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双方、下一代、家庭和社会利益的重要问题。因此,我国相关法律具体指明了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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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人身自由权的含义及意义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正常生产、劳动、学习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夫妻人身自由权是指已婚夫妇参加社会活动,进行社会交往从事社会职业的权利。
的夫妻人身自由权并不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全部内容,而是与夫妻关系有关的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涉及参加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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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结婚自由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意思表达真实,不容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欺骗或者乘人之危,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予以强迫和非法干涉。同时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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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人身自由权的含义及意义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正常生产、劳动、学习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夫妻人身自由权是指已婚夫妇参加社会活动,进行社会交往从事社会职业的权利。
规定夫妻人身自由权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旧中国,妇女被囚禁在家庭的牢笼之中,排除在社会活动之外,在家庭中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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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婚姻自主权是妇女按照法律规定,自己作主决定其婚姻的缔结和解除,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和干涉的具体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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