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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
- 我国相关法律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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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去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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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协议离婚程序是指一方或者双方都是军人要解除婚姻关系应该怎么办理手续。为加强人们对该类问题的了解,维护好的权利,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解答有关问题。具体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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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军婚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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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军婚和一般的婚姻有所差异,而军人离婚时的财产分配也有异于一般夫妻。那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军人身份特殊“另类”财产多。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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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本专题将为你讲述部队离婚手续方面的知识。
部队离婚手续办理程序
部队人员办理离婚手续比普通的公民办理离婚手续有不一样的要求。总政治部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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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是指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择偶必须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军人配偶也享有国家和社会给予军婚家庭的优待和照顾。这些特殊规定不仅仅体现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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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程序
非军人一方对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对于此条的适用上,军人一方享有“离婚一票否决权”,这种离婚一票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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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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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配偶离婚的限制条件离婚是夫妻双方以登记或诉讼方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由于离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重大法律和社会问题,《婚姻法》对其程序、条件和后果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军人离婚作出特别规定的,主要是现役军人的配偶(限定为非现役军人)对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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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单方面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通称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1.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2.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3.携带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领取离婚证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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