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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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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发的因素
一、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二、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三、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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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呢?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还能不能去做伤残鉴定呢?或许还有很多这方面的知识您并不是很了解吧,接下来律盾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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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现行《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上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然而,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何做伤残鉴定却是个问题,许多人对如何做伤残鉴定的知识表现疑惑。对此,本文对如何做伤残鉴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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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伤残等级的高低,从某种角度来讲,直接决定了最后赔偿款的多少。那么,你知道同样的伤情,怎样鉴定出更高的伤残等级,获得更高、更合理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律盾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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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评定的标准
一至十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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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祸伤残鉴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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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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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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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一肢体完全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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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2-12-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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