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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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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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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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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材料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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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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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机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那么交通事故鉴定申请过程是怎样的?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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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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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的概念及鉴定程序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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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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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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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交通事故处理的客观公正性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现实,为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因交通事故案件而引发诉讼活动的需要,经安徽省司法厅皖司法决字[2010]第405号文批准,全省首家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安徽顺达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于近日正式挂牌。据介绍,该针对当前交通事故处理的客观公正性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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