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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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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担保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的效力,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它不能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必须是法律直接规定,可以说,留置担保的成立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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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外进一步开放和海运事业的发展,涉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也在不断增多。法院如何处理这些案件,尤其是一些法律依据尚不充分的案件,不仅关系到我国法院的声誉,而且还直接影响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的执行。最近,我院通过受理巴拿马籍船东申请留置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货物一案,做了一次有益的尝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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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告人殷某原系江苏省无锡市**冷弯型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3月19日该公司注销税务登记。2009年9月至10月,被告人殷某代表该公司先后与**永乾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千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瑞马贸易有限公司、**龙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创龙贸易有限公司五家单位书面签订或口头达成带钢购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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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担保五种方式: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一、担保性质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2、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二、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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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货运的运输时,为了保障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利益,双方最好签订运输合同,当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享有一定的权利,那么承运人有没有法定留置权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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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我国担保法规定的,债权人拥有一项权利,而行使留置是有一定条件的,行使留置权的目的是实现债权,留置权行使的方式包括拍卖、折价等,那么行使留置权要不要写申请书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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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行使留置权的,留置债务人的财物,以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那么留置合同能不能单独订立保证合同?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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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进行修理时,船舶所有人与修理人要签订修理合同,船舶修理好后,船舶所有人要支付修理费,那么船舶留置权的留置物的修理费归哪一方?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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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保障债权能实现重要的担保方式之一,但债权人行使留置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那么施工合同纠纷可不可以实施留置权的?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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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要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如果一方不履行的,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而有些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的,那么不履行合同能不能行使留置权?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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