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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
-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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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合同的话,是需要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是可能留置标的物的,这就是留置权的产生。那么,合同解除后留置权怎么处理呢?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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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如果一个物上存在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话,留置权是具有优先性的,债权人是可以优先实现自己的留置权的。但是留置权的实现范围是有限的,那么,错拿雨伞是否留置权呢?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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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不可以产生留置权吗?这个听起来很多的人都觉得非常的抽象,因为很多人对于行纪合同是什么都不清楚,对于留置权这个概念也一知半解,因此就回答不上了。下面律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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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承揽合同中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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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合同法》第369条规定,妥善保管保管物是保管人应尽的义务。为此,保管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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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与留置权的效力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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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的财产,如果不是由法院保管的,应该由保管员进行保管。财产的保管人可以是申请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那么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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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留置担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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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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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担保法有一定了解的人就会知道,留置权是担保物权中的一种,具有担保物权的特征,即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它也是在债权的基础上存在的,没有办法独立存在,对于留置权的实现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的,让律盾小编告诉你实现留置权的方法主要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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