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关系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国际私法关系”。是指凡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这些因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涉及外国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为外国因素,指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外国国家、法人或自然人。
-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三章婚姻家庭第四章继承第五章物权第六章债权第七章知识产权第八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
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6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庭辩结束前选适用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条并没有对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范围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国际私法关系”。是指凡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这些因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涉及外国的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
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当时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下面律盾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知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应当综合考察当事人住所地、登记地、主要营业地或营业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诸多因素。
-
涉外、港、澳、台合资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应当提供合资合作章程、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注册登记手续、出资比例及有关实际出资的凭证、会计帐簿、企业现有资产状况材料。涉外、港、澳、台购销合同纠纷案应当提供有关机关对合同的批准文件、成交确认书、客户的委托书、进出口许可证、外商资证证明、房地证和质量证明书、货物
共68条,页码:7/7页
上一页1234567下一页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