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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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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离异的母亲没有取得探视权就一定要跟孩子一刀两断?前夫能不能阻拦你探视孩子呢?很多离异母亲往往遇到这个问题只能有苦不说,抱着对孩子的思念却见不到孩子。那么接下来律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离异母亲要如何维护孩子探视权,欢迎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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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判决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呢?下文,律盾小编给您整理的相关内容。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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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归属权做了明确的划分,一方抚养,另一方则能够定期的探视,拥有探视权。但抚养的一方可能会阻扰不让他看孩子。如果对方不让自己看孩子,可以通过法律来起诉。那么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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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因为感情不再,常常试图阻碍另一方行使子女探望权,很多纠纷也就不可避免。那么,下文律盾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探视权是什么,怎么对探视权时间限制的问题,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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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一方严重威胁子女健康,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吗?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下文律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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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与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但是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另一方不能探望孩子。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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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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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可不可以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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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属于法定权利,如果一方要行使的,另一方不得阻挠,需要予以配合。探视权的时间是探视权的重要内容,需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怎么确定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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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中止的法定理由和中止方式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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