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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效力
- 如果该保证书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写的,属于证据的一种,有法律效力。当然保证书不能国法律相抵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等,如果只是部分违反,那这部分无效,其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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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保证: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成为保险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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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保证的效力取决于保证人清偿债务的能力,保证合同订立时,判断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应根据保证人当时的财产数量。具有债务清偿能力是保证主体资格要件之一,但具备了保证主体资格,并不能保证完全实现担保效力,保证的担保效力还取决于保证人的资产质量。为了有效减少保证风险,必须对保证人的保证总额作出必要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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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一些交易和签合同的时候,都会涉及到一些担保,这个担保也可以说成保证,那么保证的效力及责任免除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由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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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银行贷款给乙,丙作为保证人,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二年。乙后来未能按时还款,甲随即向乙进行了催收、向丙主张了保证债权,但乙丙均未履行。在随后三年多的时间中,甲虽多次向乙催收,却从未再向丙主张过保证债权,现在的问题是:甲起诉时,能否再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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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 2020-03-14
1、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都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依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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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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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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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无锡某镇轻工机械厂(以下简称第一被告)向某银行借款人民币50万元,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为1996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25日,并由某村委会(以下简称第二被告)下属的非法人机构(某实业公司)向该银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1997年12月26日至贷款还请止。借款期限届满后,第一被告未履行还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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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3年11月刘备向孙权借款100万元,期限一年,关羽在“保证人”一栏签名。2004年10月关羽意外去世。借款到期后,刘备无力偿还外出逃债,孙*遂要关羽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关-兴代父亲承担保证责任。关-兴需要承担该担保责任吗?
个人观点:
保证人死亡后,保证合同效力就自然终止吗?我试着这样提个问题:在借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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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保证在保证人与债权人间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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