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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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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引出的问题
朱某与王某合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主营煤矿开采,注册资本100万,朱某出资40万,占40%,王某出资60万,占60%,公司由王某控制。后王某单独作出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决定将煤矿承包给田某经营,并以公司名义与田某签订了煤矿承包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朱某表示反对,经多次协商无果,朱某遂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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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如何起诉在实践中,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如何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下面跟着律盾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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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
作为公司的股东,公司一直未向其公开过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也未就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等事宜进行协商,更未向其分配利润,股东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指定第三人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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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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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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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股东大会决议是公司权力机关作出的代表公司意志的决策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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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之诉和撤销之诉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起诉讼时,被告要求股东提供诉讼费用担保的,应当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此前,《公司法》仅规定,股东提起上述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而未要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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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的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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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各国公司法中,决定股东大会所需议决的事项仍是董事会的一项基本职能,这同时也为控股股东控制股东大会提供了机会。因此,对中小股东来说,他不仅有权参与股东大会,还希望就关系到公司发展和自身利益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议题。赋予中小股东以提案权,就成为公司法必须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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