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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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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应属国家所有的资产进行所有权的确认,即界定国有资产范围。它包括国家依据法律取得的,或由于国家资金投入、接受馈赠等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没有法律依据归集体、个人及外国政府、法人、公民所有的资产也属于国有资产。在实际经济生活的产权界定中,一般根据资产的投资来源界定,即按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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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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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文号:津国土房法[2007]260号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有关直属单位:现将《房屋土地查封协助执行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房屋土地查封协助执行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贯彻《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规范土地查封协助执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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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区内完全参加本市各类社会劳动保险的改组、转制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因生产经营变化,出现富余职工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有关职工的安置,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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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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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整制度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重整制度是债务清偿法与企业复兴法的结合,社会利益与私权保护相调和的产物,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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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管理人的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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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管理、变现、交付,如果付出合理劳动,如何收取合理报酬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但是现在的《破产法》还没有规定。
在普通案件中,这些义务是债务人的合同义务,履行这些义务的成本应由债务人承担。在破产案件中,简单地由债务人财产支付,必然影响没有担保物债权的债权人的利益,使得没有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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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人指定和报酬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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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转换金融保险企业的经营机制,规范金融保险企业的财务行为,财政部印发《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通知,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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