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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
-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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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抵押权一样,都属于物权法的分类,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都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两者之间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那么,留置权与抵押权谁优先受偿呢?律盾小编为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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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物一般属于动产,而留置人想要合法留置该物品的,必须以拥有债权,且债权已经到期为前提。当然这仅仅是合法取得条件之一。那么,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到底有哪些呢?律盾小编为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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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与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的方式,为了保证主债权合同的顺利履行,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质押、留置,从而取得的权利叫作担保物权。那么,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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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属于法定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将其物进行留置,实现自己的担保物权。留置权具有优先性,那么,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呢?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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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并且具有优先性,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的行使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那么,如何行使留置权呢?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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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充分实现,法律鼓励合同双方当事人尽量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一、留置权的行使期限
债权人和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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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什么是留置权消灭和留置权实现?下面由律盾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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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抵押权、质押权一样,留置权同样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质押权的效力究竟是什么样的呢?律盾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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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法中,往往涉及三种担保形式,一种是留置担保,抵押担保,出质担保,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对于出质和抵押担保都很熟悉,那么什么是留置担保呢?下面就和律盾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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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实现是指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进行处分,以优先受偿其债权的行为。那么关于这一内容有哪些详细的内容呢?下面就和律盾小编一起来详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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