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利质押
-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在交易中,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有时会要求债务人将其动产、权利拿来质押,这样债权人就变成了质权人。那么在质押担保设定后,质权人一般享有哪些权利呢?与权利相对应的就是义务了,那在法律上,质权人的义务具体包括哪些呢?接下来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
【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出质股权交换价值的分析
-
1、企业的风险
-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股权质押是指什么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一问题,律盾小编整理如下知识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我行指定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仓储方),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本行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本行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
-
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的要式法律行为。在理论上把票据行为分为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出票行为是基本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权利的行为,除此以外所有的票据行为包括背书、承兑、付款等均为附属票据行为。票据的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设定票据质权必须根据票据法在票据的背面或其粘单上记载表明出质
-
【质押】股权质押标的物的限制有哪些
-
仓单质押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防范
-
出质股权交换价值
-
个人住房再次抵押个人住房再次抵押是指个人贷款客户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时,以本人或第三人已抵押的产权房不足限定抵押率部分进行抵押的担保方式。目前银行受理的抵押物为依法拥有的个人产权房屋。贷款客户已抵押的产权房不足限定的抵押率,其不足部分的房产可再次抵押。贷款客户原先抵押的产权房达到限定的抵押率,在贷款执行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