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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押
- 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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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后,在仓单上存在着两个合同关系:存货人(出质人)与仓储人之间的仓储合同关系以及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的质押合同关系。两合同的密切相联决定了仓单质押对人的效力不仅仅限于质押合同的当事人,仓单质押对仓储物保管人同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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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流程】仓单质押融资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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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定期存单质押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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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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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分为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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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公司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金优先受偿。股权出质的结果并不必然导致股权转让,其进行工商登记的目的仅在于对抗第三人,因此工商机关在登记中只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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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那么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呢?书写一份规范的合同的能够避免很多纠纷的发生,所以下面就和律盾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详细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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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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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质。是质权人于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本人或他人的债务,将质物转移给第三人,并在质物上设定新的质权行为。《日本民法典》第48条及《瑞士民法典》第887条对质权人的转质权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我国民法没有转质的规定,笔者认为,票据转质制度具有以下经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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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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