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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手续
- 当事人要求在本市离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本市居民同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本市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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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比一般的离婚诉讼要复杂,涉外离婚是指丈夫或妻子是外国人,另一方是中国人时,双方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因而自己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在涉外离婚诉讼中需要注意什么样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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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如果由我国法院审理,在审理程序上与普通案件的审理大同小异,这里仅就其不同之处作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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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涉外离婚案件仍呈上升趋势。律盾小编总结出引发涉外离婚的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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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离婚的主体及能否起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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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聊聊涉外离婚诉讼那些事儿1、涉外离婚诉讼向哪个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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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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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涉外离婚诉讼送达方式为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下面律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涉外离婚诉讼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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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在起诉时,首先遇见的问题就是管辖和立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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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证明书、送达回证以及其他司法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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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经常看见不同国际的俩个人喜结连理,现在是开放的社会,婚姻无国界,爱情是基础,和外国人结婚可能会很幸福,但也有可能面临离婚困扰,如果涉及离婚怎么查询对方在国外的财产,律盾小编为你讲解,一起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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