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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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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08年王某驾驶摩托车与刘某相撞,至刘某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门责任,王某无责任。王某未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其他相关险,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分歧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王某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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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应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案件中承担败诉责任,则应承担败诉部分的诉讼费用。
案情
2006年11月12日18时,黄洪星无证驾驶苏F/39T61号二轮摩托车与同向在前骑自行车的黄炳权发生碰撞,致黄炳权死亡。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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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认识“全保”:
细读免责部分例如一些公司推出的全保,并不包含玻璃破碎和不计免赔,当汽车仅玻璃破碎将不能得到赔偿,而不够买不计免赔险,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可能得不到全额赔偿。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赔偿尺度也不一样,推出的保险方案也相去甚远,所有消费者因明确所有的条款和内容后,再决定购买。千万不要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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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9年7月1日,原告黄某驾驶赣04/52289变型拖拉机由某镇沙场方向驶往某县火车站方向时,与由某县老王街驶往某老街方向的案外人张某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受损,张某及乘车人匡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某县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原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在某县交警大队的主持下原告与案外人张某、匡某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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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8年4月邹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本县206国道上行驶,跨越双黄线时与相向行驶的谢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挂车,两车均投保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前部相刮擦,造成邹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二次认定,邹某负主要责任,谢某负次要责任。经查,肇事车辆系谢某以分期付款方式向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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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的人在开车上路时感觉自己有个车真是方便,但在停车时,有车人也有有车的烦恼,一是停车难,二是停车后车子面临的意外受损与理赔烦。车险损与三者险的区别?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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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7年10月8日,家住旬阳县段家河镇薛家湾村十二组的村妇孙*燕(1956年4月25日生)骑自行车带着满框变蛋前往旬阳县城准备销售,行至316国道186㎞+500M转弯处,与迎面驶来的陕G05995康明斯大货车发生碰撞,孙*燕受重伤,数月后孙*燕不治身亡。由此引发了孙*燕之夫曹庭腰及其子女曹*林、曹*红与驾车司机王-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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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A律师事务所(被保险人)与B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以下简称B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保险合同,同时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为12个月。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工作人员余某因公独自驾驶被保险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因陈某横穿高速公路,余某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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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9年5月22日,李某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萍乡市开发区玉湖十字路口方向沿安源中大道的非机动车道逆向往北院加油站方向行驶。11时40分,行经四季花城门口与相对方向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由郭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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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9年5月22日,李某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萍乡市开发区玉湖十字路口方向沿安源中大道的非机动车道逆向往北院加油站方向行驶。11时40分,行经四季花城门口与相对方向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由郭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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