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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
-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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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动产仲介介绍木造房或套房时,几乎所有的都会被要求「需要日本人的连带保证人」,何谓连带保证人?在这儿做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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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施某向银行借款,由钱某与陆某两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施某无力偿还,银行遂将施某、钱某、陆某一并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诉讼中,因陆某不知下落,银行撤回了对陆某的起诉。后法院判决由施某偿还借款本息60万元,由保证人钱某对该借款本息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银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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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2日,某银行与借款人龙某以及保证人李某共同签订《商户保证借款及保证合同》。合同约定:龙某向银行借款5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方式,李某作为保证人对龙某贷款本息、违约金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至2009年8月12日,龙某共计归还了借款本金和利息3万余元。之后,银行便无法与龙某取得联系。截至2009年12月12日,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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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厂向某银行借款人民币50万元,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为2000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25日,我单位向该银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2005年12月28日,该银行依法将债权转让给某资产公司并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我单位在债权转移通知书回执上盖章确认。请问,我单位是否还需要承担保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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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经徐某连带担保从某银行贷款2万元。贷款到期后,张某及担保人徐某均未还款。银行向张某索款,张某归还银行本金1万元及利息后,应其要求,该银行法定代表人给张某出具一份证明,内容为:“证明张某欠银行贷款2万元归还一半,经协商以后不再起诉。”一年后,该银行起诉担保人徐某,要求徐某归还剩余贷款本金1万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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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经常会遇到保证人的问题,其中有一种叫做“连带保证人”,比如从金融机构借钱的有人亲戚之间来委托“能不能做我的连带保证人啊?”,如果是直系亲属,平时得到照应的亲友之间,而且在“只是个形式而已”,“借个名而已”之类的劝说下,的确也很难再推托。但是这么轻易地接受连带保证人真的不要紧吗?下面谈谈连带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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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张某借了小刘10万元,约定2007年6月1日前还款,李某为连带保证人,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因张某食言,小刘于2007年12月1日起诉张某要求还款。后张某未自动履行判决,小刘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说法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连带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推定为6个月。
具体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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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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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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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作用 2020-03-19
保证人首先必须是排除主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因为保证人是为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而设定的,它仅要求提供人的担保,而无须象抵押等其它担保方式要有具体的物、权利或者金钱才能提供担保,所以这种人的担保方式就要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否则将会失去保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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