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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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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几种情况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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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男女双方合起来的,不存在社会抚养费按哪一方征收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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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常识观 2020-03-31
有毒的不吃,犯法的不做!————这就是最基本的常识。或许您觉得此话太空洞,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的,应当如何去做呢?那么,我就告诉您一个最省事的法子,有问题————问律师,他会告诉您“是”与“否”。法律工作是个技术活,对法律人来说,是与否的答复里面,包含了法律领域所有的“常识的”和“高深的”。可见,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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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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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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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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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并且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两个条件均要满足,才对其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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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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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办理说明:不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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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人生育小孩,是要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他们上交的社会抚养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就让律盾的小编为大家解读重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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