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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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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或称抚养义务)的对象,从血亲关系的分类上有四种情形: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受其抚养教育形成抚养事实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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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指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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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在离婚时,都在思考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但是大家对于这方面是很迷茫的,到底应该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尤其是母亲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应该从哪里着手呢?下面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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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在离婚时,都在思考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但是大家对于这方面是很迷茫的,到底应该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尤其是母亲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应该从哪里着手呢?下面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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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收养 2020-03-17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不是依靠血缘,而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起来的一种直系亲属关系。这种本无血缘的直系亲属关系,在法律上承认其相当于血亲关系,即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产生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收养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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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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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收养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有效要件而导致无效的收养行为。关于收养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和小编一样是不清楚的,哪些行为属于无效收养的行为?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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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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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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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时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予以判决的,如若以后抚养孩子的一方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不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此时是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那么,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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