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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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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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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是可以作出相应的财产约定的,如果要签订协议的话,是需要以协议的内容进行平等的协商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以后,才能进行签字,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那么,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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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特有财产。夫妻特有财产,又称保留财产,是相对于共同财产而言的,指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法律规定或依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虽未使用夫妻特有财产的概念,但规定了一部分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个人财产,且允许夫妻在婚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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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妨害婚姻家庭的不法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不同,可分为下列5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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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如何保护妇女财产权益呢?相信这一直是大家都很关心的话题。这是每个妇女都应该适当了解的知识。那么,婚姻法到底如何保护妇女财产权益呢?律盾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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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篇文章主要是由律盾泉州律师为大家带来的一篇有关“三养”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通过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如有其它法律疑问,可以登录律盾向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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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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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婚姻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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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之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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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离婚 2020-03-09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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