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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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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确保本企业各公司固定资产安全,对于各项固定资产的危险转移、损失请求等保险事务处理有所遵循起见,特依"固定资产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一)本准则所称保险系指火灾保险,但如有必要时,得增附加保险。
(二)本准则所称应保险的固定资产系指易引起灾害致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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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条款中的事实免责情形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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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规定“自燃不算火灾”属霸王条款
-许昌某保险公司被判赔偿车主损失
本报讯河南省许昌市市民陈女士新买的汽车发生自燃后,保险公司以自燃不属于火灾为由拒绝赔偿。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自燃属于火灾的一种,判令保险公司按火灾损失支付陈女士保险金7430元。2011年3月18日,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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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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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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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能否以未如实告知拒赔呢?接下来就跟律盾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内容的知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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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篇文章是由律盾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保险合同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律盾向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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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下文律盾小编整理相关资料,针对“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应该如何理解”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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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纠纷越来越多。但我国保险法的立法等原因,并不完善,纠纷产生后为了更好的处理纠纷,以下几点是有关保险合同纠纷中的一些法律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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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的一种。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在我国出现的时间相对财产保险较晚。特别是有些人对人身保险存在某些误解,认为加入人身保险不吉利等。审理好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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