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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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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海东海救助技术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岑*良,经理。
委托代理人章-剑。
委托代理人韩-克。
被告小川航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胜,总经理。
担保人**小川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胜,总经理。
原告上海东海救助技术服务中心为与被告小川航运有限公司海难救助、海上打捞合同纠纷一案,于2009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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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的紧张施工建设,交通部北海救助局大连救助基地于05年2月1日挂牌并正式投入值班待命。大连救助基地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国北方海域由5个救助基地、8艘海上动态救助船舶和3架救助飞机组成的海陆空一体的海上立体救助体系初步形成,可实现50海里以内的快速救助。
交通部救捞局局长宋*慧介绍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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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联达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告:**航运企业有限公司(GALAXISHIPPING&ENTERPRISESCO.LTD.以下简称**公司)。
1994年10月25日08:57时,**公司所属的停靠于蛇口港第8号泊位的巴拿马籍“织女星(VEGASS)”轮在装载白糖的过程中突然起火。蛇口港公安局消防大队于09:08时接到火警报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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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救捞局)。
被告:**公司(PEOPLEASIACORP.)。
被告:**源投资有限公司(GRANGSOURCEINVESTMENT.LTD.以下简称**源公司)。
**公司所属巴拿马籍“南宝石”货轮(M/VSOUTHERNOPAL)装载**源公司所有的散装瓷土6,916.6吨,从湛江开往基隆。1994年6月7日途经上川岛附近海域时遭遇海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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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7号)规定了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包括“第40条、海事行政案件。第41条、海事行政赔偿案件”。由于对海事行政案件的范围和管辖存在争议,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法办[2003]253号)规定:海事等专门人民法院不审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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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遇险船舶获救后,因被救助方拖欠部分救助款项而被拍卖。船员和修船厂分别就船员工资和船舶修理费主张债权,要求在船舶拍卖价款中受偿。海事法院认为,救助款项和船员工资属船舶优先权,应优先受偿;实施救助以后的船员工资应先于救助款项受偿;船舶修理费属一般债权,因难船拍卖价款不足船舶优先权受偿,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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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难救助法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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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报酬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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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必须取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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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方没有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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