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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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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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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5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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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
(1991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1次会议通过)
为了正确及时地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践,参照国际习惯作法,特作如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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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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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宁波作为进出口交易量与日俱增的港口城市,国际贸易中过程中经常出现无单放货纠纷,FOB作为常用的贸易方式,若存在买方与贸易中间商之间以及贸易中间商与最终收货人之间两个相互独立的FOB贸易合同时,当提单载明的托运人并非交货人,而交货人在接受该提单时又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律风险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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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一般是与海上有关的法律规定,我国规定了一定的区域为公海。公海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供所有国家平等、共同使用;任何国家不得把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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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之一的海事法院或许人们不太见过,它是审理海事和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所以并不是每个地方都会有海事法院,一般会设立在沿海地区,比如山东、广州、大连等地,由于其管理性质的原因,它有许多值得了解的地方。下面,小编将为您带来山东海事法院的地域管理范围的相关问题。一、山东海事法院地域管辖范围《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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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是货运代理的简称。货运代理合同是国际贸易中常常会遇到的一种合同方式,通常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就有可能涉及到海运。那么货代案件能否由海事法院管辖呢?下面是律盾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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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厦门是我国成立的经济特区之一,厦门也是重要的港口,对外经济是比较发达的,所以国家在厦门设立了海事法院,那么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管辖有什么范围?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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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因海洋运输产生的海事纠纷是非常多的,我国在不同的地区设立了海事法院,不同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是不一样的,那么贵港海事法庭管辖有什么范围?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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