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无效
-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生效要件简单的理解可以理解为:①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②意思表示真实③标的确定而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案情】
原告余*耀与被告廖*龙签订煤矿转让合同,约定原告将个人投资开办的“上饶县能源公司田墩一矿”(含煤矿当时所有的一切采煤设备)作价65万元转让给被告,合同签订时被告需付款20万元,其余45万元待原告将煤矿所有证、照交付被告后再支付,但原告有义务协助被告办好证、照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被告当即付给
-
【案情】
2008年4月8日,原告郑某与被告**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口头约定,原告购买被告5%产蛋鸡复合预混料。当天,被告将上述饲料11袋送至原告处。原告使用被告部分饲料后,认为因饲料质量问题导致鸡的产蛋量下降,遂与被告交涉,被告书面表示“飞鹤饲料质量不比人家品牌差。”双方就进一步履行合同协商未果
-
【关键字】同行拆借资金拆借合同无效
-
被告王*明冒用死去父亲的房产抵押贷款,被二审法院认定抵押担保合同无效,由被告王*明偿还贷款本息。
-
[案情]
甲村村民王某于2004年与甲村村委签订机动地承包合同一份,约定王某承包甲村机动地10亩,双方对承包期限、承包费的数额及交纳时间等事项作出了约定。合同签订后不久,王某即将其承包的10亩机动地转包给某银行职工李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甲村村委对王某的转包行为并不知情,王某就上述承包地也未取得
-
五大避税“妙招”五大法律提醒“国六条”细则规定,购买不足五年的商品房转手买卖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该规定在实施后,二手房交易市场上便出现了一些避税“妙招”。从法律角度讲,每种避税“妙招”后都有法律隐患存在,不可因小失大。1、假赠代替真买卖案例:方女士想买远房亲戚朱女士的一套二手房,该套房子离满五年还
-
「案情」
某村小组(以下简称“村小组”)原组长俞-坚在未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将15亩果园于2003年1月1日发包给俞-宝承包经营。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0年(即有效期至2012年12月底止),每年每亩承包费500元。合同签订后,俞-宝给每蔸果树精心管理和施肥,充分利用土地发展多种经营,并请来了县水果研究
-
7年前,郑州市民李芳(化名)将集资房卖给了同事;7年后,她和买房人被女儿、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判卖房合同无效。但有意思的是,作为被告的母亲当庭倒戈,和女儿、儿子站到了一起。尽管本案未当庭宣判,但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随着郑州房价的一路飙升,一些卖房人开始反悔,尤其以转让集资房、二手房和经济适用房最为明显
-
[基本案情]2005年1月20日,原告张某(乙方)与被告**公司(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将座落于文山路98号楼的第壹、贰、五楼及伙房,院内除配电室、暖气房以外的五间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5年,从2005年4月28日起至2010年4月28日止,年租金为5万元,由乙方按年计付,每年4月28日前首付50%,余下
-
裁判要旨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未中标人起诉中标合同无效的,除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的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和串通投标纠纷外,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受理的应驳回起诉。
案情
2007年11月,安徽省池州市土地收储整理中心就一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对外进行招标。安徽九华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