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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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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在员工遇到工伤之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工伤鉴定。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很有必要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会对工伤认定进行撤销。撤销工伤认定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工伤认定撤销后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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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作中受伤后,发生伤残的职工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那么工伤认定后鉴定不上级别有什么补偿,关于工伤级别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律盾小编整理了关于工伤级别鉴定标准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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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如果申请工伤认定情形消失,或要求暂停工伤认定,则可以申请中止工伤认定。但中止工伤认定得符合一定条件。对此,请跟随律盾小编一起了解在司法实践中,什么情况可能会导致工伤认定中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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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可能会遇到许多大大小小的意外伤害,其中就包括了关节功能障碍,对此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怎么判定关节功能障碍的伤残等级?下面就由律盾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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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的地方受到了伤害,因此而入院治疗。跟单位要求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单位不肯帮助劳动者提出申请,在这时候很多劳动者就打算绕过单位,自己提出工伤认定,不知道是否可以进行申请到。律盾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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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待遇的前提,但是在实践中,当事人可能并不服工伤认定,那要怎么办?律盾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不服工伤认定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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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若出现工伤事故,应该向有关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南京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工伤认定机构又在哪里呢?下面是小编来为您整理的南京工伤认定条件,南京工伤认定流程及机构等相关资讯,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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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工人在受到工伤后市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而工伤认定由专业的机构作出,而在结果作出之后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那此时要是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此时是否可以推翻呢?可能不少人在这方面都有疑惑。那么到底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能否推翻呢?对此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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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大多数的企业当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都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一定的理赔,但很多受伤员工及家属对进行工伤认定的时效不熟悉,经常会有工伤认定超期的情况发生。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工伤认定超期后伤者的救济途径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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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职工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因为身体不同部位的工伤评定标准有所不同,其得到的赔偿也会有所不同,对此有人会问大拇指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鉴定是怎么样的?下面就由律盾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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