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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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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沉重的话题,离婚意味着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同时财产将会进行分割,子女的抚养权也将确定。对于双方居在不同地区生活的,探望权的争议更大,那么居住,如何保障探望权?下文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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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剥夺探视权。那么未负担抚养费就不能行使探望权吗?下文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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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望权可以隔代行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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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处理
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来对如何探望孩子的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那么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这样的问题就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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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探望权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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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保证我每个月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现前夫突然带着孩子到另一个城市生活了,我根本无从知道前夫及孩子的有关信息,此情况下,我怎么来行使我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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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们说的网络诈骗只是网络犯罪中的一种,网络犯罪是行为人运用计算机的相关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非法行为的一种犯罪,那么网络犯罪判几年呢?接下来由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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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依附于亲权。父母子女以及(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之间基于血缘关系关系亲近,因而不能一同生活时可以进行探望,上述亲人都可拥有探望权吗?也就是说,哪些人能享有探望权?权利需要行使,行使时需要依据其内容,那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解读,请看下文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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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小强和小丽是80后中的俊男靓女,在火车上的一次邂逅,二人一见钟情,不顾家人的劝阻迅速闪婚。当婚后激情退却后,两人发现,生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在柴米油盐的烦琐事务中,二人的感情逐渐冷却,女儿盼-盼的到来亦未能改变这一局面。小丽整日沉迷于网络,会网友夜不归宿时有发生,小强无法忍受妻子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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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婚姻法修正案赋予离婚当事人的一项新权利。探视权案件的执行,是未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对子女的亲权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应当事人的请求,许多离婚案件判定了夫或妻一方的探视权,但该类判决的强制执行成为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那么探视权到底能否强制执行呢?律盾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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