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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
-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中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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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甲、乙于1999年结婚,因怕麻烦双方没有去登记,而是托熟人代领了结婚证,但后来发现此结婚证在民政部门没有登记存根。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甲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婚姻关系无效。评析:关于该婚姻关系是否有效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婚姻关系无效。理由是,婚姻法要求当事人“到婚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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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1993年11月,台湾居民郭某(男)回大陆定居,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定居于大余县某镇。1993年11月23日,郭某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常住人口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居民户口薄。1995年9月30日,郭某在大余县公安局领取了有效期为长期的居民身份证。1995年3月28日,郭某因早年丧偶遂在与同村的丧偶刘女士相好一年后,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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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亡故,为了使继母失去继承权,子女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生父与继母之间的婚姻登记;本是重婚,为逃避法律制裁,重婚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在先的结婚证。以上是在行政审判当中经常遇到的涉及婚姻登记效力的案件,此类案件在认识上还存在较大分歧,有进一步研究的现实意义。
原告主体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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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拜某于199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2年6月,王某到外地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伤,经治疗生活仍不能自理,神智不清。2004年元旦以后,王某的母亲发现儿媳拜某经常早出晚归,不照顾王某也不管家务,遂以拜某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代理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拜某离婚,拜某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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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0年8月,任职于某中学的王老师与无业者李某结婚。婚后,王某与李某常因生活琐事吵架,感情一般。2005年,不甘寂寞的李某与张某相识,勾搭成奸,持续时间近一年。2006年6月某晚,正在床上苟合的李某与张某被王某逮个正着,王某遂与张某发生纠纷。次日,某中学出面调解王某与张某之间的纠纷,张某出具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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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6年10月,原告许-红与被告万-武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16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被告万-武在8岁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先后到多家精神病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被告及其父母均未告知原告被告患病情况。婚后被告时常发病,大打大骂原告。2008年1月,原告回娘家居住至今。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婚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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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汪某(1975年出生)系江西省婺源县人,1998年在江苏务工期间与安徽省宿州市人吴某(1980年出生)相识并恋爱同居。1999年吴某怀孕,由于尚未到法定婚龄,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虚假身份证明后到江西省婺源县婚姻登记部门与汪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吴某的户籍并未迁入江西婺源,仍为安徽宿州。生育孩子后,两人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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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汪某与被告时某于2001年4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9月17日原告汪某与被告时某及时某的哥哥时某某一同到彭泽县婚姻登记中心,借用时某某证件以时某某的名字登记结婚。2005年2月,原告汪某与被告时某因家庭琐事闹矛盾,原告汪某遂于4月22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彭泽县法院,要求与被告时某离婚。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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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邓*妮的母亲与被告杨*东的母亲是亲姐妹。1995年,杨、邓两人登记结婚。邓先后生育一子一女两小孩。由于性格差异较大,杨、邓在生活中经常吵打。2005年3月5日,邓*妮以双方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向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其与杨*东之间的婚姻无效。审理中,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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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5年8月,李某因父亲患尿毒症,无力支付大量的医疗费用,无奈只好以“男方支付3万元医疗费”为条件嫁给了素不相识的张某。婚后,因张某性格孤僻、暴躁,动辄以李某系其用钱买来的为由殴打李某。2009年10月,李某以当初结婚违背自己的意愿,违反婚姻自愿原则为由起诉,要求确认与张某的婚姻无效。【分歧】“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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