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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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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相关法理分析
1、法律对一般婚前财产的原则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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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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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市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家庭纠纷案,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王*花女士因为丈夫提出离婚,她个人借欠的1万余元债务也因此改由其丈夫负责偿还。
据了解,2000年5月,经人介绍,王*花与江修水县中年男子李-会同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2月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为夫妻。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相处较为融洽。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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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老公婚前借他父母的钱在单位集资,当时集资款33500元,但我并不知道是借他父母的钱,我们因感情不合以家庭暴力为由4月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前,他们单位把集资款连本带利退还,退了51500元,他给我36600元做为离婚补偿,但后来反悔,第一次判不离,第二次他把我起诉,要求我承担这个借款,将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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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主张婚前个人财产被驳回
因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五年后前夫被前妻告上法庭。近日,四方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尹某履行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处理约定的内容,即本市四方区一处房屋的购房款84153元由尹某与李某离婚时的住房补贴79560元及出让原福利房所得款14062元进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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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丈夫要把婚前债务分一半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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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婚前向妻子借款,是否因双方成为夫妻而不用偿还了呢?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城郊法院依据《民法通则》和修改后《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这样一起案件作出判决,明确夫借妻钱不能不还。
该案原告汤某现年26岁,其在向法院起诉时称,其夫被告章某在双方恋爱期间因为购买结婚住房于1999年10月向其借款8万元,为了尽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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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刘某某在珠海打工,一次回老家休息在走亲访友的过程中,偶遇某乡镇中学教师陈某某,刘某某见陈某某温文尔雅,一副学者模样,便产生了无限的遐想,后来,当得知陈某某想离开乡镇到大城市去发展时,刘某某以可以帮助陈某某实现愿望为由,对陈某某发起主动进攻,要求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并可以将陈某某带到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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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1992年3月20日,翁某向金溪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花某离婚。1992年9月30日,金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离婚判决,被告花某不服,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3年4月25日作出终审离婚判决。对于离婚、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不大,关键在于对一栋二层楼的公改房是否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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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4年,张某雇佣农民工李某装修房屋。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张某答应给付李某劳务费1.5万元。完工后,张某一直未支付李某劳务费。2004年底,张某与其妻文某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对双方财产进行了分配。2005年5月,李某将张某和文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清偿劳务费1.5万元。
诉讼过程中,文某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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