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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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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同债务,离婚双方有连带赔偿义务对共同债务,离婚双方有连带赔偿义务
郑州市王先生来电咨询:
去年4月份,我的一个朋友李某与他妻子开店,找我借了20万元钱,并以其个人名义给我打了借条,约定一年还清。可是上个月到还款日时,他们俩却离婚了,店也关了门。我去找朋友要钱,他说都分给前妻了,现在手里没钱,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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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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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复婚、又离婚,一天里齐-静与李-皓夫妻俩办了3次手续。7天后,他们再次去江东区民政局,要求复婚。办完复婚手续后,两人又立刻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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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或伪造债务的规定
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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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自然人、家庭作为市场交换的主体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来,使个人债务、家庭债务混合为一体,如何正确认识和审理好这些债务纠纷,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审理好夫妻间债务关系就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应分清夫妻婚前个人债务与婚后共同债务债是特定的人之间根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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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和债务纠纷中,对于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如何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一直是个难点,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的矛盾和不确定性。如何认定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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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签订了“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该约定内容是明确的,是对各自的收益、家庭支出、债权债务的承担以及房屋的产权归属等所作的约定。那么如此“AA”制夫妻要离婚怎么处理?下面就由律盾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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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王某与肖某于2005年11月25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结婚前俩人自愿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所负的债务各自承担,相互无清偿责任及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各自负有的债务由各自进行清偿。王某于2009年4月诉至法院,以性格不合为由请求判令离婚。肖某同意离婚,但因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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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因与李某感情不和,自2009年5月张某便带着3岁的女儿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开始过上分居生活。2010年2月份,李某做生意急需用钱向朋友胡某借了3万元,并打有欠条一份,但未约定还款期限。后因李某无力偿还欠款,胡某便找到张某让其还钱。此时,张某完全丧失了破镜重圆的信心,在大感失望的同时,起诉至法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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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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