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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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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陈某某与女方曾某某因感情破裂,男方陈某某于是向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女方曾某某要求离婚,并提供许多证据证明共同居住房屋为男方婚前房屋,因此共同居住房屋为男方个人所有,不同意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并主张双方婚生儿子由男方抚养,争夺小孩抚养权。女方曾某某不服,经他人推荐要求委托何*勇律师代理应诉。何*勇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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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崔菊梅,女,一九七七年二月十九日生,汉族,农民,现住修武县方庄镇小凤洼村娘家。委托代理人崔习云,男,五十二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系原告父亲。被告孙武山,男,一九七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生,汉族,农民,住获嘉县黄堤镇北马场村。委托代理人孙松山,男,一九六六年十月十日生,汉族,情况同上。委托代理人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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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2005年7月,某女与某男协议离婚,双方同意小孩监护权归男方,双方婚后房屋归小孩所有,但女方可暂时居住。离婚后的女方在该房屋中与小孩共同生活,男方起初搬出,后在外住得不顺又提出要求搬回,女方自然不予同意,但男方以房子归小孩所有,而小孩又由自己监护,作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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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离婚纠纷
【关键字】分居感情破裂离婚子女抚养
【案情摘要】原告:孙*国;被告:田*亚
1996年6月份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农历12月22日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1997年3月2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于1997年11月17日生育一女取名孙*佳,现随被告生活,上小学六年级,在校名字为孙乙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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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是同林鸟,缘分尽时各自飞。离婚也要有话好好说,有账好好算。笔者综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特别是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作如下提示:
共同财产要分割
离婚时,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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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刘某诉被告邓某离婚纠纷案,因一审判决结果对原告刘某不利,刘某委托李*平律师上诉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平律师提出的一审法院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没有体现维护妇女儿童合同权益观点,被二审法院采纳,最终为当事人挽回几十万元的损失。[法院审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海中法民一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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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年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执业生涯中,面对近几年不断高升的离婚率,发现中国公民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婚姻法》有关知识了解极少,即使在婚姻家庭中有问题有纠纷的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内容的更是微乎其微,不少公民对婚姻法内容存在原则性的误区,而这种误区很可能对一个人一生幸福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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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结婚时在农村都有要聘礼的习惯,在离婚时受法律保护吗?应该怎么处理这笔钱?做为女方可以不归还吗?律师回答: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前的聘礼属于赠与,如果不是恶意敲诈行为,离婚时应属于女方所有!网友提问:经人介绍,我与邻村一姑娘相爱。按习俗,在商议婚嫁时必须支付聘礼2万元。我家境不好,好不容易借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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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王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后又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居三年。王某诉来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双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无争议,只是对住房一套的性质及如何分割发生争议。经查,李某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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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公在2004年初向信用社借了19000元的贷款,我们是2004年年底经人介绍结的婚,去年因车祸他去世了,现在信用社来向我追要债款。他出车祸时,那台车出售的钱已经全部用于还债了,如今我带着一个二岁多的儿子,无任何经济来源。请问我现在是否要还这笔债?
补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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